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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1.25 07:33
現在位置:
廢
少年輔育院條例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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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
少年輔育院條例
英
廢止日期:
民國 112 年 05 月 03 日
第 3 條
在院接受感化教育之少年稱為學生,男女學生分別管理。但為教學上之便 利,得合班授課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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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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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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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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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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