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5 07:39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少年輔育院條例
廢止日期:民國 112 年 05 月 03 日
第 29 條
停止感化教育執行交付保護管束之學生出院時,應報知該管少年法庭,並
附送在院之鑑別、學業、習藝及其言行紀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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