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9:24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羈押法
修正日期: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
第 77 條
看守所非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,對於被告不得加以懲罰,同一事件不得
重複懲罰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