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9:21
現在位置:
羈押法
法條內容
友善列印
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羈押法
英
修正日期:
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
第 71 條
經檢查發現被告未經許可持有之金錢或物品,看守所得視情節予以歸屬國 庫、毀棄或另為其他適當之處理;其金錢或物品持有人不明者,亦同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0
立法理由
1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