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9:39
現在位置:
羈押法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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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羈押法
英
修正日期:
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
第 26 條
被告之作業以勞動能率或作業時間作為課程;其勞動能率應依一般人平均 工作產能酌定。 看守所得延聘具有專業之人員協同指導被告之作業。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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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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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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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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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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