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5.11.08 01:34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
修正日期:民國 115 年 09 月 29 日
第 46 條
本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二項所稱「適當場所」,指接見室以外經指定之場所
而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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