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2 05:01
現在位置:
行刑累進處遇條例
法條內容
友善列印
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行刑累進處遇條例
英
修正日期:
民國 95 年 06 月 14 日
第 31 條
第二級受刑人至少每月一次從事於監內之洒掃、整理事務,不給勞作金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2
立法理由
0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