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行政院頒布之「行政院所屬各機關研究發展實施辦法」規定,並 為適應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(下稱本署) 及所屬各機關實際環境,有 效推行研究發展工作,藉以激發研究精神,革新行政措施,提昇機關 績效,訂定本要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