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2 09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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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級檢察署法警執行職務應行注意事項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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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級檢察署法警執行職務應行注意事項
修正日期:
民國 107 年 10 月 26 日
3
三、法警長接收文件時,除註明簽收日時外,並應分別登簿,交由承辦法 警簽收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2
立法理由
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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