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07.18 16:18
現在位置:
廢/停
院檢分隸後贓證物品及刑事案卷處理要點
法條內容
友善列印
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院檢分隸後贓證物品及刑事案卷處理要點
廢止日期:
民國 92 年 06 月 16 日
6
六 贓證物品及刑事案卷由院方保管者,其銷燬處理,由檢方徵求院方同 意後,函請台灣高等法院檢察處轉報法務部核定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0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