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 檢舉組織犯罪案件,被檢舉人經檢察官提起公訴,為第一審法院判決 有罪者,受理檢舉機關應即依照行政院所訂「檢舉組織犯罪獎金給與 辦法」有關規定,檢同檢察官起訴書、法院判決書及有關檢舉資料, 除無須保密者外,應以密件報請法務部先行核發檢舉獎金二分之一, 於有罪判決確定後,再行報請核發二分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