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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1.24 03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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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/停
檢察署辦理煙毒犯麻醉藥品犯移送勒戒注意事項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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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檢察署辦理煙毒犯麻醉藥品犯移送勒戒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
民國 89 年 03 月 29 日
1
一 移送勒戒之煙毒犯、麻醉藥品犯,以施用煙毒或非法施打、吸用麻醉 藥品成癮者為限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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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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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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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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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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