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九 經通緝之受刑人利用郵政劃撥繳納罰金,於劃撥通知到達後,經 調卷審查無誤者,解庫手續與撤銷通緝,應同時辦理之,不得因 等待辦理解庫手續而延緩撤銷通緝,撤銷通緝案件特多時,得集 中發布撤銷通緝公報,分行各有關機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