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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1.23 03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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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察機關辦理通緝案件應行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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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檢察機關辦理通緝案件應行注意事項
修正日期:
民國 113 年 11 月 01 日
26
二十六 檢察署與法院對同一人犯均有通緝案,檢方於人犯緝獲歸案時, 應通知院方,院方於人犯緝獲歸案時,檢方應向院方聯繫借提辦 理。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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