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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1.23 03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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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察機關辦理通緝案件應行注意事項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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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檢察機關辦理通緝案件應行注意事項
修正日期:
民國 113 年 11 月 01 日
13
十三 通緝案件較多之檢察機關應設立清理小組或指定專人,專責辦理通 緝業務。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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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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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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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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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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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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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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