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3:51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檢察機關辦理通緝案件應行注意事項
修正日期:民國 113 年 11 月 01 日
10
十  檢察機關於發布通緝書前,應先查明被告或受刑人是否曾經通緝,如
    已有前案通緝,應比照前項各有關規定辦理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