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7.28 22:21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檢察、矯正機關與性侵害防治中心聯繫要點
修正日期:民國 107 年 11 月 28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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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、檢察、矯正機關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舉辦各種講習時,得相互洽請適
      當人員出席演講或擔任有關課程之講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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