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7 19:44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檢察機關偵辦性侵害犯罪案件處理準則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8 月 29 日
第 9 條
檢察官辦理性侵害犯罪案件,除經被害人同意或因偵查犯罪之必要者外,
不得對媒體透露足以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