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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1.24 03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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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/停
國內犯罪案件通訊監察作業執行要點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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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國內犯罪案件通訊監察作業執行要點
廢止日期:
民國 89 年 04 月 28 日
7
七 聲請電信監察工作,以將監察對象之電話用已裝設之專線接至受理執 行單位為原則,如專線不敷使用或無法於受理執行單位實施者,得進 入機房執行。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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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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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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