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4 02:45
現在位置:
廢/停
國內犯罪案件通訊監察作業執行要點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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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國內犯罪案件通訊監察作業執行要點
廢止日期:
民國 89 年 04 月 28 日
22
二十二 電信或郵政機關 (構) 存管之監察書得於屆滿三年後依該機關 ( 構) 之規定手續辦理銷燬。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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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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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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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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