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8 16:34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檢察機關刑事被告具保責付須知
修正日期:民國 85 年 07 月 29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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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 被告或具保人可依指定之保證金額繳納現金或有價證券 (依時價計算
    ) 免具保證書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