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8 05:50
現在位置:
檢察機關辦理扣押槍砲彈藥應行注意要點
法條內容
友善列印
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檢察機關辦理扣押槍砲彈藥應行注意要點
修正日期:
民國 110 年 05 月 14 日
4
四 贓證物庫人員點收槍砲、彈藥時,應設專簿登記 (格式如附件一) , 注意核對資料是否相符,並另設專簿管制其流向 (格式如附件二) 。
圖表附件:
附件一 ○○○○檢察署年保存扣押制式槍枝登記簿.PDF
附件二 ○○○○檢察署扣押槍枝出入管制登記簿.PDF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1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