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7 18:30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
廢止日期:民國 111 年 01 月 05 日
第 35 條
兒童不解簽名之意義者,免在訓誡處分執行筆錄簽名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