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3 10:36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保安處分執行法
修正日期:民國 111 年 02 月 18 日
第 83 條
受驅逐出境處分之外國人,檢察官應於刑之執行完畢一個月前或赦免後,
先行通知司法警察機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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