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7.16 19:42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保安處分執行法
修正日期:民國 111 年 02 月 18 日
第 48 條
檢察官對於受監護處分之人,於指揮執行後,至少每月應視察一次,並制
作紀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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