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9:39
現在位置:
保安處分執行法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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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保安處分執行法
英
修正日期:
民國 111 年 02 月 18 日
第 25 條
受處分人發受書信,應加檢查。書信內容有妨害保安處分處所紀律者,得 分別情形,不許發受,或其刪除後,再行發受。
司法解釋
1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1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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