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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1.22 03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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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渡法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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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引渡法
英
修正日期:
民國 69 年 07 月 04 日
第 3 條
犯罪行為具有軍事、政治、宗教性時,得拒絕引渡。但左列行為不得視為 政治性之犯罪: 一、故意殺害國家元首或政府要員之行為。 二、共產黨之叛亂活動。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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