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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1.25 08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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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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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
英
修正日期:
民國 92 年 01 月 22 日
第 52 條
調解標的之價額,由調解人核定。 民事訴訟費用法第四條至第七條規定,於計算調解標的之價額時,準用之 。 調解標的之價額不能核定者,其標的價額視為新台幣六萬元。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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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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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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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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