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23 00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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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辦理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法律事務實施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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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法務部辦理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法律事務實施要點
修正日期:
民國 101 年 10 月 26 日
4
四 法務部應調派資深、績優、熟諳法律事務之檢察官至行政院及所屬各 機關辦理法律事務,其調至國外單位服務者,並應精通駐在國之語文 。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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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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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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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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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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