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5 11:02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律師法施行細則
修正日期:民國 110 年 01 月 22 日
第 3 條
律師證書滅失、遺失或毀損致不堪使用者,得報請法務部(以下簡稱本部
)補發或換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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