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5 10:47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律師法施行細則
修正日期:民國 110 年 01 月 22 日
第 27 條
外國法事務律師於法院或檢察署執行職務時,應用中華民國國語;所陳文
件,應用中華民國文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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