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2 02:40
現在位置:
國家賠償法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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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國家賠償法
英
修正日期:
民國 108 年 12 月 18 日
第 7 條
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,應以金錢為之。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,得依請 求,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。 前項賠償所需經費,應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之。
司法解釋
1
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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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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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12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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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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