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4 13:16
現在位置:
國家賠償法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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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國家賠償法
英
修正日期:
民國 108 年 12 月 18 日
第 10 條
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,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。 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,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。協議成立時,應作成 協議書,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。
司法解釋
1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2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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