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13 02:35
現在位置:
廢/停
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強制工作受處分人不適於「強制工作受處分人處遇考核實施要點」審查應行注意事項
法條內容
友善列印
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強制工作受處分人不適於「強制工作受處分人處遇考核實施要點」審查應行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
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
5
五 新收之受處分人 (含移入所受處分人) 經調查分類結果認定有不適於 處遇之必要時,由衛生科做有關身心方面之認定,並填寫審查表會相 關單位簽註意見,再提審查小組審查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0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