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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臺灣高雄女子戒治所辦事細則
廢止日期:民國 99 年 12 月 30 日
第 12 條
統計室職掌如下:
一、關於統計業務之規劃辦理事項。
二、關於統計資料之蒐集、整理、彙編、分析事項。
三、關於各項統計報告、報表之提供事項。
四、關於資訊業務之規劃、協調事項。
五、關於案件表冊之歸檔、整理事項。
六、其他有關統計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