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 新進聘用、約僱人員應具備左列條件: (一) 思想忠貞,品行端正、身心健康,無不良紀錄。 (二) 年齡:四十歲以下、十八歲以上。 (三) 聘用人員具大學 (專) 畢業以上程度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 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並持有證明文件者。 約僱人員具高中 (職) 畢業以上程度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 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並持有證明文件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