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23 18:43
現在位置:
廢/停
法務部暨所屬各機關職員加班管理要點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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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法務部暨所屬各機關職員加班管理要點
廢止日期:
民國 88 年 05 月 14 日
4
四 指派加班之時數應依規定每人每日加班以不超過四小時;每月以不超 過三十小時為限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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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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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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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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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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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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