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23 19:10
現在位置:
廢/停
監院所雇用管理人員僱用要點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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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監院所雇用管理人員僱用要點
廢止日期:
民國 89 年 05 月 05 日
12
十二 法務部對於雇用管理人員得指定適當機關施以訓練;訓練成績不及 格者,得予解僱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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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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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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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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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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