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23 13:11
現在位置:
廢/停
法務部薦送病理專科醫師出國進修實施要點
法條內容
友善列印
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法務部薦送病理專科醫師出國進修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
民國 89 年 05 月 05 日
6
六 進修人員應立具工商殷實舖保或現任薦任 (派) 職以上人員二人之保 證書一式二份,送原服務機關 (構) 及本部各一份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0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