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22 23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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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羅致法醫師及矯正機關醫師實施要點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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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法務部羅致法醫師及矯正機關醫師實施要點
修正日期:
民國 93 年 08 月 12 日
7
七、學生修業超過約定年限,其延長修業期間所需各項費用均由學生自行 負擔。但學生確有無力負擔情形且經本部核准後,由本部繼續負擔公 費及發給助學金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2
立法理由
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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