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、特約、兼任法醫師或矯正機關醫師酬勞按「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特 約法醫師及監所特約醫師津貼支給標準表」及「中央健康保險局所 屬聯合門診中心醫師應診費支給標準表」標準支給,所需經費在各 該機關原有預算項下列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