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05 10:12
現在位置:
廢/停
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學員餐廳守則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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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學員餐廳守則
廢止日期:
民國 93 年 08 月 05 日
1
一 學員聞進膳鐘聲時,應即進入餐廳,按照規定席次就座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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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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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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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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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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