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12 18:37
現在位置:
廢/停
幹部訓練所採購物品及營繕工程監證實施規定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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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廢/停
幹部訓練所採購物品及營繕工程監證實施規定
廢止日期:
民國 96 年 01 月 30 日
7
七 各組、隊如意圖規避稽察程序,將購置定製物品分批辦理者,承辦人 員應受行政處分,如公款遭受損失時,並應負賠償之責任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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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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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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