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九、出版品之分發方式如下: (一)專案分發:由主辦單位依出版品之性質,擬具分發名單,專案簽 陳核定後自行分送。 (二)統籌分發:統籌分發對象,包括國家圖書館、相關機關或學校圖 書資料單位、政府出版品法定寄存圖書館及奉核定之公共圖書館 等郵寄分發,並得視需要委外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