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4 23:38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調查局處理陳情檢舉作業要點
修正日期:民國 101 年 07 月 2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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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處理陳情檢舉案件須以公文或電子郵件回復者,各業務單位及公共事
    務室應以本局全銜名義函復;外勤調查處、站應以各該單位全銜名義
    函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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