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8.16 03:23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10 月 0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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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 新進役男應實施四週以上之專業訓練 (含實習) 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