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4 07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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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/停
法務部圖書室借閱須知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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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/停
法務部圖書室借閱須知
廢止日期:
民國 109 年 03 月 25 日
7
七 借閱之書籍不得有圈點、批註、污損、撕破等損壞及遺失情形。如有 損壞或遺失,由借書人自行購買與損壞或遺失書籍名稱、著者、出版 者、版次相同或更新版之書籍歸還,如無法購得,應負責依價賠償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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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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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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