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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圖書室借閱須知
廢止日期:民國 109 年 03 月 2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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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 法務部 (以下簡稱本部) 為響應終身學習,吸收新知,設立圖書室 (
    以下簡稱本室) ,以供同仁借閱圖書,特訂定本須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