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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2.23 19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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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/停
法務部遴選律師教授副教授講師充任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審查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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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/停
法務部遴選律師教授副教授講師充任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審查要點
廢止日期:
民國 88 年 04 月 16 日
6
六 法務部接受申請後,應先為品德調查,如品德欠佳或曾依公務員懲戒 法或律師懲戒規則受懲戒處分者,不予遴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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