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8 11:55
現在位置:
地方檢察署舉辦檢察官與律師座談會實施要點
法條內容
友善列印
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地方檢察署舉辦檢察官與律師座談會實施要點
修正日期:
民國 107 年 08 月 01 日
6
六 檢察長認有必要時得指派承辦相關業務之書記官、行政人員列席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0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